全省将开展药品批发企业GSP跟踪检查 切实加强事

  • 2017-03-29

        日前,省局印发方案,拟在全省开展药品批发企业GSP跟踪检查,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药品安全。

  根据方案,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利用3年的时间,对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检查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至少一次的药品GSP跟踪检查。2015年,全省将对共计200家的新开办、经营重点品种(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冷藏冷冻药品)及经批准可以接受药品委托储存配送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湖北省药品批发企业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湖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药品GSP认证跟踪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特殊药品的管理、冷藏冷冻药品的管理、库房设施设备运行、药品电子监管实施等情况。

  省局负责全省药品批发企业GSP跟踪检查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各市州局负责对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GSP跟踪检查的具体实施。

  省局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按照药品GSP现场检查标准和廉政纪律认真开展好药品GSP跟踪检查工作。要将药品GSP跟踪检查工作与2015年的日常监督检查、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疫苗专项检查、药品电子监管实施等有机结合,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合理安排时间,突出检查重点,确保跟踪检查任务按时完成。省局将采取督导检查及飞行检查等方式,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开展不力的地区,将调整跟踪检查实施方式,由省局直接对该地区的企业开展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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