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阳市襄州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了节前药械妆市场安全监督检查。
一是强化药品经营质量监管。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此次检查以感冒、退热、止咳、抗病毒等急性呼吸道疾病相关治疗药品为重点品种,查看其购进、储存行为是否规范,票据、资质等是否留存齐全,有无经营假冒、过期、失效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等,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主体及时整改,督导药品经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药学服务水平,增强购药体验感,切实满足公众用药用械需求,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是强化药械妆使用质量监管。重点检查了襄州区人民医院急救科、醒酒中心、120救护车药械使用质量。深入乡镇对口腔诊所、村卫生室、美容美体店等药械妆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
三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布的不合格产品通告及风险提示进一步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督促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对照自查,防范不合格产品在市场流通。同时加强对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单位指导,提高监测哨点敏锐性和鉴别力。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对《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贯,督促从业人员加强药械化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诚信守法经营。
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相关经营使用单位22家次,对发现的未按规定陈列、储存药品、经营标签存在瑕疵化妆品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整改。
黄冈市蕲春县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防范化解药品领域风险隐患,筑牢药品质量安全防线。
针对医疗机构,执法人员以高风险药品作为重点突破口,以特殊管理药品、疫苗、中药饮片等为重点对象,深入药品使用单位和疫苗接种单位,重点检查药品进货渠道、企业资质、药品贮存管理、信息溯源、冷链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对风险高、使用量大、涉及面广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同时,针对抗病毒、抗菌、退热、止咳、冻伤、跌伤损伤等冬春季节常用药,加大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确保公众在寒冷天气下的用药安全。截至目前,蕲春县市场监管局共检查医疗机构28家、疫苗接种单位1家,发现问题缺陷2个,责令当场整改。
针对零售药店,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履职、药品的“进销存”是否规范、分类分区是否标准、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执业药师在岗提供专业药学服务;药品购进合法、销售合规、库存精准。同时,比对药品零售价与进货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恶意抬高冬春季传染病药品销售价格、囤积居奇、搭售商品等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严禁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蕲春县市场监管局共检查零售药店23家,下达责令改正6份。
近期,潜江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组织开展春节前药品安全专项检查,以实际行动为市民筑牢用药安全防线。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主要针对疫苗使用单位和零售药店,重点检查流感疫苗及其他流感防治用药,如抗病毒、抗菌、退热、止咳等药品的供应和质量情况。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药品的进货渠道、储存条件以及疫苗配送的相关记录,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排查风险隐患8处,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并督促立即整改。
近期,天门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了三个抽查督查专班,组织开展重点事项督导检查。
本次检查以零售药店和个体诊所为重点对象,以药品经营和使用全环节、计算机系统、处方药销售、网络销售等为重点内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冬季常用药械突击涨价、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按规定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等情况,全面排查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天门市市场监管局检查组指导帮扶药店统筹做好药械采购、储备、调蓄工作,提升药学服务水平,增强购药体验感,切实满足公众用药用械需求。
截至目前,天门市市场监管局检查组共检查零售药店50家、个体诊所25家,发现风险隐患45条,移交属地市场监管所处置,天门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跟踪督办。
春节将至,为守紧节日期间药品安全防线,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节前药品质量安全及价格秩序专项检查。
强化监管,严守安全底线。针对冬季药品储存常见问题,执法人员以零售药店、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感冒药、抗生素、胃肠道及慢病药等冬季需求量大的药品为重点品种,现场查看药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储存条件是否适宜,严防假劣药品流入市场。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好采购、销售环节安全关,积极消除风险隐患。
护航消费,确保价格稳定。加大对冬季流感高发期间用药,如解热镇痛、抗病毒类药品的价格监督,对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保障群众用药用械需求,稳固市场价格及供应。
大力宣传,提升安全意识。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采取“边执法边普法”的方式进行宣传引导,提醒各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加强药械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进一步提升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截至目前,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共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4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58人次、排查安全隐患5个、责令整改5个。
来源:湖北省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