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刀者没学过医、耗材通过微商买,这起“医美”案越挖越可怕

  • 2024-09-01 20:46:00



没有营业执照、缺乏医疗资质,主刀医师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前不久,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件,主刀手术的陈某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年来,“美容”变“毁容”、“要美”变“要命”等事件不时发生,暴露出医美行业存在的“黑诊所”“黑医生”等违法违规问题。




医美手术变“要命”手术



35岁的小丽(化名)不会想到,从走入一间开在居民楼里的医美工作室起,她的生命就进入了倒计时。


2023年7月30日下午,小丽在这里向“陈大夫”支付2.7万元费用,并接受了四项美容服务。


在做完最后一项注射美容治疗后,她开始浑身抽搐,瘫坐在客厅过道,并出现了大小便失禁的症状。


当晚,小丽因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尸检确认,小丽系因体内注射玻尿酸致肺动脉栓塞而死亡。


按照相关规定,医疗美容机构需依法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等条件。


然而,主刀手术的陈某既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工作室也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陈某的非法行医行为是造成小丽死亡的直接和主要原因。


受访专家介绍,玻尿酸注射需要由专业医生在严格的无菌环境下操作,注射的部位、剂量、层次都有明确规定,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陈某交代,为了控制成本,他给小丽注射了主要成分为玻尿酸的丰体针,丰体针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其实我也不懂丰体针到底是什么,包装上全是英文。卖的人告诉我是什么,我就怎么和客人说。”




“黑医美”机构营业六年



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君君表示,陈某的工作室没有招聘其他人,只靠他自己和妻子两人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光电类项目、注射填充类项目等多种轻医美项目。


陈某负责当“医生”,其妻子则迎来送往、给客人术前术后拍照。


这样一间“黑医美”机构,却营业了6年。


陈某交代,工作室的利润很高。日常使用的器械和耗材一部分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一部分通过各类展会上添加的“微商”购买,东西进价不贵,却可以收费数千元至数万元。


有十多年医美从业经历的李先生表示,一些“微商”卖的仿制药售价很低。


以医美常用药品保妥适为例,正规渠道购买价格普遍在2000元以上,但“微商”等渠道销售的仿制药可以低至几十元。


“如果不是专业人员,很难对这类仿制药进行分辨,中间的利润可想而知。”李先生说。




多管齐下让“黑医美”无处藏身



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医疗美容行业的监管整治力度,但“黑医美”导致的伤残事故、死亡事件时有发生。


由于一些“黑医美”藏在写字楼、酒店、小区里,“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流动性、隐蔽性强,监管存在一定现实困难。受访人士和专家建议,进一步丰富监管手段,持续深入打击“黑医美”产业链条。


天津社会科学院政府治理和公共政策评估研究所副所长段威表示,可以借助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黑医美”机构通过社交平台发布消息进行动态监测,畅通网络维权渠道;把常态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保持从严监管的高压态势;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健全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活动,需要有资质的医生、在有资质的机构开展相关操作。”国家整形美容质控中心副主任、北京协和医院整形美容外科主任医师龙笑提示,求美者要选择正规机构,咨询正规医生,使用正规产品,医疗机构及医卫人员资质均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查询。


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洋认为,一些医美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贩卖容貌焦虑等方式吸引顾客,消费者应充分认识医美服务的风险与危害,理性看待医美需求,审慎做出医美决策。


中国消费者协会政策研究部主任皮小林提醒,消费者应留存好消费凭证和证据材料,如果遇到权益受损问题,及时与医美经营者协商解决,也可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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