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暂停生产的通告
近期,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以下4家企业未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登记地址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且该地址已不具备生产条件。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4家企业依法采取暂停生产的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来源:湖北省药监局
近期,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以下4家企业未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登记地址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且该地址已不具备生产条件。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4家企业依法采取暂停生产的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来源:湖北省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