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药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4-05-26 12:47:51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落实省委、省政府突破性发展生命健康产业的部署,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力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中心(湖北省疫苗检查中心)、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中心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中心(湖北省疫苗检查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药品、化妆品行政许可事项的技术审评工作,药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等现场检查,以及对省内疫苗生产企业的派驻检查工作。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事项的技术审评工作、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至5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5月29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4年5月23日9:00至5月30日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打印准考证:2024年6月19日9:00至6月23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岗位另有规定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毕业证、学位证、各类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取得和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1)准考证;(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3)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及对应认证(学信网可查),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交国家教育部认证证明;(4)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聘任文件及其他要求的材料;(5)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6)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资料。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4.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5的,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后报省药监局核准,并向社会公布。

 

五、考试考核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笔试、面试各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比例计算。

 

(一)笔试。

1.时间:2024年6月23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9:00-11:30 综合能力测试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审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拟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比例低于1:5的,拟聘用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三)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及总成绩由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

 

六、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笔试科目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mpa.hube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 gov.cn/  bmdt/ztzl/hbsszsydwgkzp/ zpgg/)网站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mpa.hube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mpa.hube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112296

监督举报电话:027-87111609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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