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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出台,医保支付激励创新医疗器械

 

 

 
伴随支付规则细化,创新医疗器械进院更为畅通。
 
 
01
浙江发文,创新器械迎利好
 

 

 
 
12月8日,浙江医保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创新医药技术医保支付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指出,符合条件的创新医药技术经申报和认定后,可纳入医保支付激励范围。其中,创新医疗服务项目(含医用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意见稿》,认定程序分为四步,分别为: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论证、审核确定。创新医疗服务项目(含医用材料)在申报环节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上述材料涵盖了创新医药技术可纳入支付激励的可量化条件证明,关于技术明显创新、效果较大提升等带有主观性条件还需经过专家论证确定。论证采用百分制,并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确定结果,具体项目如下:

 

 
 
创新医药技术评审客观分分值表:

 

 

完整见文末

 

《意见稿》公布了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医药技术的激励措施。首先是提高激励总额,各设区市医保部门可按本年度DRG清算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激励总额,并稳步加大激励力度。

 

同时完善激励方式,对符合适应症要求的病例予以激励;正常或低倍入组病例,按原有规则支付。高倍入组病例,原则上对该病组被裁剪部分,按70%折算成点数,再乘以激励系数作为激励点数予以追加,即:激励点数=基准点数*(该病组上限裁剪倍率-1)*70%*激励系数。

 

价格较高且对DRG病组均费有较大影响的罕见病用药或医疗服务项目,可按实际费用折算成点数支付。

 

根据《意见稿》,激励期限原则上为3年,以各设区市实际首例开展时间为准,按完整结算年度计;建立退坡激励机制,原则上第一年激励系数为1,第二年激励系数为0.8,第三年激励系数为0.6。符合下列条件的将加大激励力度:

 
1.对符合国家、省“一老一小”和特殊群体等有关扶持政策的,或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及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等国家、省重点任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的高端新技术和中医药新技术,适当延长一年退坡时间、提高激励系数
 
2.医疗机构对患者的收费价格进行较大幅度降价的,针对特定医疗机构特定新技术,适当延长一年退坡时间、提高激励系数。
 

3.对使用同一切口多项联合(融合)手术等治疗效果显著、经济性佳、患者就医体验感强,并能为患者创造更高的治疗价值和健康价值的新技术,适当提高激励系数。

 
 
02
政策端接连发力,创新器械支付机制升级
 

 

 
伴随DRG实施,医疗机构的治疗路径发生了转变。在部分复杂病例中,高价新技术的使用有可能会受到约束。基于对临床质量和效率的考量,以及鼓励药械企业坚持创新,国家在政策层面进行了积极调整。

 

去年,国家医保局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013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正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创新医用耗材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答复》还提到,在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确定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标准等环节,对创新医用耗材等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支持。

 

去年7月,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决定试行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管理办法。

 

今年5月,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持续深化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新药新技术和特殊病例除外处理机制,深化DRG付费和带量采购政策联动管理。

 

今年7月,上海市医保局七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市进一步完善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创新药械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提出,在DRG/DIP支付方面对创新药械予以倾斜,提高新技术应用病例支付标准,新技术应用高倍率病例不设控制比例,成规模新技术应用可独立成组。稳步扩大本市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医保支付范围,优先覆盖创新药械。

 

从已经实施DRG的国家和地区来看,将新技术逐步纳入组内系主流趋势。根据村夫日记LatitudeHealth,国在2005年通过了New Diagnostic and Treatment Methods Regulation (NUB)。NUB允许医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新技术加入到医保报销,但前提是医院必须愿意使用并向InEK申请获得批准,具体的服务价格则由医院和疾病基金进行协商,并且新技术必须最终纳入常规的G-DRG报销系统中。
 
除了支付层面,针对创新医疗器械的审批上市也在明显提速。在今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谈到,国家药监局持续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创新相关的政策红利也正在不断地释放。

 

焦红表示,通过这些年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受理量、审批量,包括今年上半年的受理量和审评量,就能够明显看出我国的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成果已经进入了爆发期。

 

随着支付模式不断细化,在激励的驱动下,医疗机构对创新医疗器械的使用动力将明显提升。当市场需求足够繁荣,相关企业在创新方面研发热情也将得到鼓舞,从而建立起真正的良性循环。

 


 
 

 


 

 

来源 | 赛柏蓝器械 
撰文 | 阿廖沙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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